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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地那非
即百姓俗稱的“威而鋼”
這種成分
需要在藥師指導下使用
如果擅自濫用
會對身體造成非常大的傷害
近期,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破獲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人。
案件回顧
食藥環森民警在工作中發現
何某經營的攤位涉嫌
銷售有毒、有害保健品
民警對這些保健品進行扣押
經專業機構檢驗
這些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
而“西地那非”是國家明令禁止
在保健品中添加的成分
目前
何某因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被天府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生產者,國家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對於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物質有明文規定,不容許有任何僥幸,否則將觸及刑法的紅線;而對於銷售者,為了經濟利益,不問出處,不申請相關銷售資質,虛假宣傳,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最後,對於消費者來說,包裝做的再精美,也不要輕易相信。保健品不是藥,更不是神藥,歸根結底也隻是一種作為膳食補充劑的食品,即使需要,也一定要到正規機構去購買,才能吃得安心、放心。
來源/眉山天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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