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走路,讀書寫作累了,就出門走路。有時候約個dermes 投訴可愛的人,兩個人一起走,但是兩個人一起走時,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風景。
要真正地注視,必須一個人走路。一個人走路,才是你和風景之間的單獨約會。
我看見早晨淺淺的陽光裏,一個老婆婆弓著腰走下石階,上百級的寬闊石階十分氣派,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見一只花貓斜躺在一截廢棄的斷牆下,牽牛花開出一片豔紫,花貓無所謂地伸了伸懶腰。
在朦朧的夜色裏,我看見路燈把人行道上變電箱的影子胡亂投射在一面工地的台灣套票白牆上,跟樹木婆娑的影子交錯掩映,看起來就像羅密歐對著朱麗葉低唱情歌的那個陽臺。
在攝影方面,我是個幼稚園的大班生,不懂得理論,也沒學過操作,但是跟風景約會的時間長了,萬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這世界的難道竟是那機器,而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王陽明說:“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同歸於寂;你既來看此花,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
這世間的風景於我的心如此“明白”,何嘗在我“心外”?相機原來不那麼重要,它不過是我雙眼的旁白、心的注解。於是我把相機放進隨身帶的背包裏,隨時取出,做“看此花時”的心的筆記。
每一個被我看見的瞬間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個當時,我都感受到一種美的逼迫感,因為pola 防曬每一個當時都稍縱即逝;稍縱,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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